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老干部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掌握离休干部及其遗属情况,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要求,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日,建水县委组织部和老干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在职领导联系离休干部及其遗属制度的通知》。通知就全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职领导联系离休干部及其遗属提出“四点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建立联系走访老干部及其遗属制度,是建水县新时期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联系老干部、密切与老干部及其中国革命的间接者老干部遗属感情的重要渠道。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精心组织,确保走访工作落到实处。要带着感情走访,在联系走访中加深与老干部的情感沟通,争取为老干部及其遗属办实事、解难事,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断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在老干部及其遗属心目中的威信和威望。
二、明确联系走访的方式。 一是在职领导可采取看望、走访、座谈、通话等多种形式与同级老领导进行联系。二是各单位在职领导要经常联系老干部,每年走访看望老干部至少二次,做到节日(春节、敬老节)、生病、有困难三必访。三是各单位每年召开 1 — 2 次情况通报会,由党政主要领导向老干部通报各单位政治、经济形势,使老干部及时了解单位发展情况,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本部门的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台帐记录。 要求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联系走访离休干部及其遗属情况登记表》的填写登记。在联系走访中,对老干部及其遗属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困难作认真的记录。属于政策明确,情况清楚的,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当场给予答复说明解决;把握不准的问题,走访后及时核实政策、了解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后答复,确保老干部及其遗属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列入干部考核内容。 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和本着对县委、县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制定单位部门领导干部联系离休干部及其遗属制度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有领导职数的变动情况,及时把《领导成员联系离休老干部及其遗属分组情况表》和《领导成员联系离休干部及其遗属记录表》各一式两份自今年 9 月起,于每年 9 月 15 日送交县委老干部局汇总核实后,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每年年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